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3日電 3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曹建明]:第四,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堅守防止冤錯案件底線。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專項報告為契機,加強偵查監督,維護司法公正。研究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健全對刑事拘留和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機制。強化對刑罰執行、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和強制醫療執行的監督,部署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開展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工作,加強和規范羈押必要性審查。加強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特別是對虛假訴訟、違法調解、違法執行、裁判不公的監督。
第五,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全面推進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四項改革試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健全聽取辯護律師意見機制,防止案件“帶病”起訴,確保偵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探索檢察環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扎實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深入推進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試點。研究建立行政違法行為法律監督制度。完善和規范檢察建議的提出、受理、辦理、反饋機制,完善民事執行活動監督范圍和程序。抓好各項改革落實,鞏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