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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協“十項要求”嚴肅會風會紀
昨日,參加政協南昌市第十四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政協委員們在駐地報到時,都有一個共同的發現:會議材料中多了一份特殊的文件——《南昌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關于改進會風嚴肅會紀的有關要求》,從認真履職盡責、簡化接待方式、執行會議開支預算、規范會場布置、禁止商業活動等方面提出了10條明確具體的要求,還開出了委員(列席人員)“十不準”、工作人員“十嚴禁”清單。
近年來,節儉辦會、務實辦會、高效辦會成為“兩會”的新常態,簡樸實在的會風早已深入人心。這次,“不準在大會會場、聯組會議會場、小組討論會場使用手機”“不準遲到、早退以及更換人員頂替參會”“不準在會場內大聲喧嘩、打瞌睡和在會場外聊天、吸煙”“不準接受或贈送禮品、紀念品、土特產”……市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進一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規范與會人員行為,強化監督落實,以確保會議風清氣正、務實高效。
記者還了解到,大會秘書處會風會紀監督組將對會議全程監督,在會議期間開展明察暗訪,并接受對違反會風會紀問題的舉報。
編輯:薛鑫
關鍵詞:南昌市政協 會風會紀 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