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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報2起違反八項規定問題 龍巖一處級干部公車私用
中新網福州1月19日電 (施云娟)記者從福建省福建省紀委監察廳獲悉,日前,福建省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涉及收受節禮和公車私用問題,相關當事人均被黨內警告。這2起典型問題是:
廈門市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動一中隊主任科員林南福收受節禮問題。2014年、2015年春節前,林南福先后兩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超市購物卡,價值共計3000元。2016年12月,思明區紀委給予林南福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龍巖市紀委原正處級紀檢監察員鐘龍堂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1月13日、25日,鐘龍堂先后兩次私自駕駛公車參加朋友聚會。2016年7月,龍巖市紀委給予鐘龍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賠相關費用。
2017年春節將至,福建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委部署,抓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嚴糾“四風”問題,嚴查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強化問責追責,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對“兩節”期間發生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格追責。對于該問責而不問責的,也要嚴肅問責。要強化內部監督,按照“執紀者要做遵守紀律的標桿”的要求,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紀檢監察干部,不護短、不遮丑,督促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自覺做守紀律、講規矩的表率。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福建 八項規定 公車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