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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報11起違規涉企收費案例
新華社南昌12月22日電(記者秦宏)違反國家優惠政策規定收取費用、自立收費項目、捆綁搭車收取額外費用……近日,江西對11起違反涉企收費政策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以警示各地落實涉企收費清理政策,切實降低企業負擔,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根據通報,這11起典型案例中,涉及政府部門違反國家相關小微企業收費規定,違規收費的有4例。其中包括,南昌市環境監測站、景德鎮市環境監測站、宜春市環境監測站違反國家從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環境監測服務費的政策違規收費。另有橫峰縣國土局違反國家自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業土地登記費的規定,違規收取小微企業土地登記費。
一些政府部門自立收費項目、捆綁搭車向企業違規收費。萍鄉市安源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屬分局利用行政管理職權,借年報、驗照之機搭車、捆綁收取個體私營會費,違規收取512戶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14.73萬元。贛州市于都縣房管局自立收費項目向房地產開發公司收取臨時建筑占地費12.91萬元。
此次被通報的還有廣昌縣環保局多年來違規收取企業排污費219.5萬元,彭澤縣環保局違規收取企業環境監測費27.68萬元等。
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因違規收費被通報的各地相關部門已對違規行為進行整改,違規收取的費用將被退還企業或上交財政,對部分案例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工作正在進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江西 違規涉企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