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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焦煤中長期合同簽訂 有利改善煤炭市場秩序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安蓓)山西焦煤集團與河鋼、首鋼、鞍鋼、寶鋼、馬鋼、華菱鋼六大鋼鐵集團23日簽訂了2017年煉焦煤中長期合同。這是繼前期神華、中煤能源與五大電力集團簽訂動力煤中長期合同后又一領域的重大突破,有利于進一步穩定和改善煤炭市場秩序。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說,國家鼓勵支持煤鋼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對于簽訂中長期合同并誠信履約的企業,有關方面將在運力上予以優先保障,在安排先進產能釋放時予以傾斜;對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將予以積極協調,盡量減輕煤鋼雙方損失;將加強相關市場主體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營造合同執行的良好社會環境。
隨著鋼鐵和煤炭兩大行業去產能工作進度的加快和政策措施效果不斷顯現,兩個行業經營狀況出現明顯好轉。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鋼鐵煤炭價格出現過快上漲。“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鋼鐵煤炭價格大幅上漲。雙方此時簽訂中長期合同,表明了對市場走勢的理性判斷,表明企業更加注重中長期戰略性利益,通過溝通和協商,實現互利共贏。”連維良說。
從國際經驗看,大宗物資交易采取中長期合同是通行做法。業內人士指出,電煤和煉焦煤中長期合同的簽訂,一方面實現了與國際大宗物資交易規則的實質性接軌,有利于上下游企業生產組織,減少供需波動,穩定市場預期;有利于優化運力配置,減少運輸資源浪費;有利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序實施去產能;有利于降低企業和社會成本,提高整體經濟效益,實現煤鋼運多贏局面。對于改善當前煤炭市場秩序,引導更多煤炭企業和用戶盡快簽訂中長期合同具有重要示范引領作用。
中長期合同的關鍵在于執行,執行的關鍵在于合理的條款設計。據了解,此次雙方商定了“基準價加級差”的靈活定價方式,在基準價基礎上對數量大、運距遠、還款快的客戶給予一定程度優惠。其中,基準價較充分反映了煤礦的生產成本和用戶承受能力,兼顧雙方利益訴求,可以有效減少分歧矛盾,具有較強的可執行性。在企業自愿簽訂合同,政府有關部門和運輸企業的大力支持下,此次中長期合同有望得到較好執行,促進煤炭市場穩定供應和經濟平穩運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煉焦煤 煤炭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