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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院”增訂新條例 被憂成“藏獨中心”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臺灣“立法院”11月1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正案”。有媒體擔心臺灣成“藏獨中心”。
據香港《東方日報》2日報道,臺灣現行條文僅限1999年5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入境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藏民”才能在臺灣居留。新法增訂在今年6月29日以前入境的上述人員,不能強制其出境,且經“蒙藏事務主管機關”組成審查會認定身份者,“移民署”應允許其合法居留。提出修正案的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聲稱,長期滯留臺灣的藏人是因“反抗大陸打壓”,從尼泊爾、印度等地輾轉入境臺灣,臺灣有義務保障他們的居留權與工作權,并“讓其他國家光是看制度,就知道臺灣跟中國絕對是不同的國家”。
有學者警告,新規定恐引起大陸反彈。臺北大學學者侯漢君說,涉及“藏獨”“港獨”“臺獨”的議題勢必掀起政治效應,大陸會如何應對要看后續發展,臺灣當局必須審慎應對淪為“分裂人士庇護中心”的可能性。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立法院 藏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