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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房地產廣告 “他好我也好”
近日,各地根據國家有關部署,相繼開展規范房地產企業開發經營活動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檢查整治行動,在房地產企業、中介營銷公司中引起較大反響。
在房地產企業經營和房地產經紀服務中,房地產廣告占有相當重要的位置,一些開發商或中介機構在廣告上絞盡腦汁,到了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地步。“買房就能上××小學”“距離市中心僅××分鐘車程”“投資回報率高達×%”等已是相當老套了,“買房送老婆”“結婚不買房,就是耍流氓”“你可以不買房,除非你擺平丈母娘”之類的雷人廣告也不罕見。
酒香也怕巷子深,好房子與好廣告相得益彰,本是好事,只是一旦處于失序狀態,就不好了。房地產廣告亂象不利于市場健康發展。對房地產企業來說,如果房地產廣告作用被過度放大,難免出現重“面子”輕“里子”,將更多功夫放在廣告上。不同企業之間還可能逆淘汰,誰的廣告吹得好誰的房子就賣得好。對購房者來說,如果被房地產廣告誤導而出手,結果發現樓盤真實情況與廣告承諾相去甚遠,比如戶口、上學、市政設施、具體位置、投資回報等,就有可能產生不愉快的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規定,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大勢之下,一些房地產企業、中介組織、行業協會都作出積極回應,體現企業自覺。規范房地產廣告,實際是一個多贏博弈,“他好我也好”。于市場公平而言,誠信經營才能確保市場公平;于產品質量而言,企業將更多心思花在產品上,以質量說話,有助于提升產品品質;于消費者而言,真實信息降低選擇成本與投資風險。
規范并不意味著不能創新,只要不違背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等原則,房地產廣告也可以大膽創新,并不是非得夸張不可。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房地產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