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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規今起施行 公檢法辦刑案有權調取朋友圈信息
中新網10月1日電 今日起,包括《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等一批新規開始施行。根據新規,公檢法辦理刑事案件有權調取微信朋友圈、網盤等信息,駕考實施“先學后付學費”模式;網約車司機需考試才能上崗;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不得使用“進口源”“益智”等字樣……
公檢法辦理刑案有權調取朋友圈信息 電子數據可做證據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今日起正式實施。按照《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
所謂“電子數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電子文件: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文檔、圖片、音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 序等電子文件。
駕考新規:先學后付學費 科目二、三可一起考
由交通部、工商總局印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今日起開始施行。
合同示范文本明確每次培訓后按時段付費:學駕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費與教材費、建立檔案材料費等;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后,按預約時段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
同時,由交通部、公安部8月份印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也于今日起施行,大綱明確:“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教學應與“道路駕駛”教學交叉融合、“基礎和場地駕駛”與“道路駕駛”可交叉訓練,這即是所謂的“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
離婚訴訟裁判文書不上網公開 涉個人隱私的裁判文書隱去后公開
修訂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今起施行,新規定進一步擴大應當公開的裁判文書范圍,也進一步明確規范裁判文書不公開的情形。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中規定,涉及個人隱私的生效裁判文書不在互聯網公布,而修訂后的文書上網規定則明確,應當在隱去涉及個人隱私的內容后上網公開。
修訂后的文書上網規定還規定,離婚訴訟的裁判文書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裁判文書不上網公開。
開網約車需考試 參考人員需“五無”
交通部新修訂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今起施行,規定明確,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等。
新規意味著網約車駕駛員不能“裸奔”上路,規定明確,網約車駕駛員需申請從業資格考試,需要參加全國和地方兩級考試。具體包括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考試。
規定也設置了考試的門檻,參加考試人員需“五無”,必須有無暴力犯罪記錄。考試合格后,需注冊才能上崗,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具體來說只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的人員才可能成為網約車司機。
公考報考者如作弊永不允許進入公務員隊伍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今日起施行,該《辦法》加大了對考試作弊行為懲處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對報考者和錄用工作人員的守法和紀律要求。
《辦法》規定,報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等特別嚴重的違紀違規行為,將永遠不允許進入公務員隊伍。錄用工作人員組織、策劃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網絡食品抽檢采取“神秘買家”制度
為依法查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證食品安全,食藥監總局頒布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該《辦法》今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備案、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記錄保存交易信息等義務。
《辦法》對網絡食品抽檢采取“神秘買家”制度。抽樣人員以顧客身份買樣,記錄抽樣樣品的名稱、類別和數量,還有付款賬戶、注冊賬號、收貨地址、聯系方式等,并留存相關票據。
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允許使用“進口源”“益智”等字樣
由食藥監總局制定并頒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今日起施行,該辦法也被媒體稱為“史上最嚴”奶粉新政。
辦法明確,用藥品管理方式規范配方奶粉,并嚴格限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注冊申請人必須為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辦法規定,聲稱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來源的,應當如實標明具體來源地或者來源國,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辦法明確,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下列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 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虛 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
北京“暫住證”正式升級為“居住證”
今日起,北京市將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暫住證”升級為“居住證”。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
持證人不僅將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等,居住證還成為參與北京 積分落戶的必要條件之一。
普通化妝品免征消費稅 高檔護膚類化妝品稅率調整為15%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自今日起調整化妝品消費稅政策,取消對普通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征收消費稅,將“化妝品”稅目名稱更名為“高檔化妝品”。征收范圍包括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和成套化妝品。稅率調整為15%。
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和高檔護膚類化妝品是指生產(進口)環節銷售(完稅)價格(不含增值稅)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及以上的美容、修飾類化妝品和護膚類化妝品。
工商登記全面推進“五證合一”減輕企業負擔
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等五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根據通知,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公檢法 朋友圈 居住證 五證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