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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法院簽署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
新華社石家莊9月22日電(記者楊帆、孔維一)為加強環境司法協作、發揮環境司法合力,在22日召開的京津冀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聯席大會上,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法院共同謀劃和研究了環境司法領域協作的制度和機制,并簽署了《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衛彥明說:“環境司法是國家環境治理體系的重要環節,加強京津冀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協作,實現三地司法信息共享、優勢互補,統一裁判標準和尺度,對于維護環境正義、提高司法公信力意義重大。”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如何提升服務三地協同發展,保證司法服務高效便捷是三地法院共同面臨的重大課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說:“生態環境的協同發展是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中要率先突破的領域,對京津冀三個地區來說,這個任務尤為突出和重要,推進環境資源司法協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今年5月,北京、天津、河北已經建立起了“京津冀法院聯席會議”機制,22日首次召開的聯席會議,將有助于推進環保審判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進一步貫徹落實京津冀一體化發展戰略,實現京津冀地區環境資源審判協調聯動,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環境 京津冀三地法院 資源 法院 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