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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貿試驗區成功經驗要及時推廣
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和陜西6省1市新設立7個自貿試驗區。新設的7個自貿試驗區,將繼續依托現有經國務院批準的新區、園區,繼續緊扣制度創新這一核心,進一步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在更廣領域、更大范圍形成各具特色、各有側重的試點格局,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加上原有的上海、廣東、天津和福建4省市的自貿試驗區,我國由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省一級自貿試驗區已經有11個。設立這11個自貿試驗區的意義何在,作用何在?這無疑是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
自貿試驗區重在制度創新
本屆政府建立以后,一個重要的動作就是建立自由貿易試驗區。建立以自由貿易為內容的貿易區,是最近20年來世界的一個潮流,各國通過在規定地域內取消部分政府管理權的手段,推進了全球經貿合作不斷活躍。而中國建立自貿試驗區,既融入了全球經濟發展的潮流,也為國內經濟轉型提供了一條重要的通道。
中國經濟運行到本世紀第二個十年,曾經推動中國經濟延續了20年高速增長的原有模式已經露出了疲態,投資和貨幣的“雙擴張”產生了很多問題,失去了可持續性,中國經濟只有及時轉型,才能獲得生機。因此,自貿試驗區從建立伊始,就被作為制度創新的一塊“試驗田”,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
2013年9月底,上海自貿試驗區在浦東掛牌。上海自貿區建立伊始就明確表示,它并不以能夠給上海創造多少GDP為目標,而是著重在制度創新方面的探索。依照國際慣例,上海自貿區率先推出投資負面清單制度,簡化事前審批,強化事中事后監管,這不僅提高了企業效率,更重要的是在這一制度之下,國資、民資、外資等各種資本獲得了一致的投資資格,更有利于市場展開公平的競爭。這成為上海自貿區的最大亮點,建立后的第一年,就取得了不菲的成績,進口通關速度快41.3%、企業盈利水平增長20%。
新設自貿試驗區各有側重
上海自貿區設立伊始,就確立了“邊試點,邊總結,邊推廣”的原則。在上海自貿區取得成功后,它的經驗很快就獲得了推廣。這種推廣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上海自貿區自身版圖不斷擴大,自貿區創造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創新向全上海推廣,特別是上海自貿區首創的投資負面清單制度已經在很多地方獲得應用;二是各地申請創辦新的自貿試驗區,并陸續得到中央的批準。
2014年12月,在上海自貿試驗區運行一年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批準設立廣東、天津、福建三個自貿區,自貿試驗區開始得以擴容。新設的三個自貿區除了和上海自貿區使用同一張負面清單外,還在內容設計上根據自身特點各有側重。廣東自貿區主打港澳牌,將建立粵港澳金融合作創新體制、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以及通過制度創新推動粵港澳交易規則的對接。天津自貿區重點探索用制度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借“一帶一路”契機服務和帶動環渤海經濟,打造航運稅收、航運金融等特色。福建自貿區則將廈門、平潭、福州捆綁成為“一區多園”,以此推動閩臺經濟合作。這種各有側重的特色使各地建立的自貿區在制度創新方面更能發揮出本地區的特色,從而為本地區探索出可復制的成功經驗。
本次批準設立的7個新的自貿區,將在內容上繼續秉承各有側重的原則,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確立本地自貿區的發展方向。不同于原有的4個自貿區都分布于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本次新設的7個自貿區主要分布于中西部地區,包括近年來經濟增速出現嚴重滑坡的遼寧省,體現了中央希望用自貿區的制度創新來激活當地市場,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全國經濟均衡發展的政策意圖。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相關省市和部門,研究完善新設自貿試驗區的總體方案,可以期待的是,這些方案都將充分體現本地的市場特色,在當地經濟發展中發揮出龍頭效應。
自貿試驗區不是“政績工程”
我國建立的自貿試驗區與國際上的很多跨國自貿區有一個明顯的區別,它們的主要目標,并不是為了促進經濟增長,而是側重于制度創新,通過自貿試驗區的實踐,創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在上海自貿區建立之初,國務院和中央部門更多強調的是自貿區內的制度創新對區外的示范意義,“成熟一批,推廣一批”,應該說,這個原則至今未有變化。自上海自貿區建立后的3年來,中央有關部門根據這個原則,積極推廣上海等自貿區的成功經驗,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自從上海自貿區設立以后,各地出現了爭辦自貿區的熱潮。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經濟增速的減退使地方政府官員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因此都希望利用創辦自貿區的機會來給本地區經濟增長提供刺激。在早期的改革開放中,各地曾建立了大量的開發區、創新區,當地政府在用地、招商、稅收等多方面給入駐企業以優惠,它們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個“政績工程”。這種園區不過是在政策特殊關照下產生的“盆景”,因此今天已經不再提倡。但這種做法仍然為很多地方官員所習慣,各地爭辦自貿試驗區,不能說沒有一點這種習慣的影響。
正在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有一個議程,審議修改我國“外資三法”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中有關行政審批的規定,這是在總結了上海等地的自貿試驗區成熟經驗后作出的推廣。這次法律修改如果能夠審議通過,將改變自改革開放以來運行了30多年的外商投資“逐案審批”的管理模式,成為我國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一次重大突破。另外,據商務部披露的消息,最近該部會同有關單位,總結了新一批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正在履行報批程序準備向全國復制推廣。可以想見,通過這些努力,自貿區的制度創新將逐步復制到全國,這也是自貿試驗區超出以往的“盆景”式園區的意義所在。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自貿試驗區 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