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保監會要求險企全面自查十大風險
酷暑難當,保險機構們迎來一場全面自查整改風暴。業內人士認為,這次要求自查的規定之細致之全面,是史無前例的,尤其是保監會還提出,倘若自查不合格,保監會將進駐保險機構幫助公司一起查,并且要暫停新業務。不過,何為自查不合格,標準是什么,會產生什么效果,目前還存疑。
8月2日,財新記者獨家獲悉,保監會向各保險機構下發《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保險機構“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就十方面的風險問題進行自查整改,整改完后,監管將進行抽查。從流程來看,這一行動屬于2014年底保險系統內“ 加強內部管控、加強外部監管、遏制違規經營、遏制違法犯罪””專項檢查運動的 “回頭看”的階段。
據財新記者了解,此次保監會對保險機構自查和監管部門檢查的要求比以往更加具體,“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幾乎涵蓋了保監系統的所有部門。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自查的十方面的風險中,首當其沖的是公司治理風險。重點檢查公司治理規范性、關聯交易合規性、股權結構真實性,以及股東虛假出資問題。
其二是產品風險。重點檢查人身險公司產品開發管理流程、制度執行情況,以及產品監管制度執行情況。
其三是資金運用風險。重點檢查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股票、股權和不動產等投資業務內控的有效性,通道類業務的規范性,以及海外并購風險。
其四是償付能力風險。重點檢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制度、資本約束機制、三年資本規劃,以及預防償付能力不足方案的制定,改善償付能力的舉措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第五是資產負債錯配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利差損風險。關注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的久期匹配和收益率匹配情況,重點檢查業務現金流、資產流動性情況和流動性風險的防范應對,存量業務利差損風險狀況和利差損風險的防范應對情況。
第六是跨市場、跨區域、跨行業傳遞的風險。重點檢查互聯網高現金價值業務、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跨界開展業務情況,以及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問題。
第七是群體性事件風險和聲譽風險。重點檢查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非法集資等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風險。
第八是“五虛”問題及整改情況。重點檢查虛假承保、虛假理賠、 虛假批退、虛列費用、虛假中介業務等“五虛”問題及整改情況。
第九是重點領域業務經營的合規性。重點檢查商業車險業務,以及農業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經營的合規性。
第十是內控有效性風險。重點檢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統安全性等。
對于上述十方面的風險自查,《通知》分別針對每一項進行了細致規定。如公司治理風險方面,保險機構要對關聯交易的合規性進行自查,包括保險公司關聯方管理、關聯交易及信息披露情況。重點關注:在資金、資產、人事和信息等方面的關聯交易管控制度、機制是否完善;與股東單位的關聯交易及管理情況,是否存在通過借貸、資產劃撥、抵押、擔保、再保險等方式轉移資金、資產,是否存在有重大風險的不當關聯交易等。
保險機構還應自查股權結構真實性,包括股權結構逐級披露、股東關聯關系情況。重點關注有無代持,是否存在關聯持股、超比例持股等問題。股東虛假出資問題,主要檢查以下內容:股東是否直接或間接通過以下方式向保險公司投資: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債務資金;信托資金、委托資金等非自有資金; 利用保險公司投資信托計劃等金融產品的有關資金;利用保險公司存單質押獲取的資金;通過質押保險公司股權獲取的資金。
資金運用風險方面,《通知》要求,保險公司要分別針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股票、股權和不動產等投資業務內控的有效性、通道類業務的規范性和海外并購風險進行重點自查。
就重大項目投資決策的合規性而言,保險機構要自查的內容包括:是否存在超授權范圍投資、先投資后授權等情況。重點檢查公司是否按照監管規定和內控要求,規范完善決策程序和授權機制;是否對授權情況進行檢查和逐級問責;公司在進行重大項目投資決策時是否嚴格遵守投資授權范圍及流程;重大投資前期盡調是否盡職,項目是否按規定審議;對保險資金投資債權項目監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借款企業未嚴格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的情況等。
倘若自查結果不合格,保監會則要親自介入。保監會稱,“對邊查邊犯、屢查屢犯,以及整改不到位的,監管部門將視情節依法從重處理;對于自查不認真,瞞報、漏報甚至零報告的,監管部門將采取監管措施,進駐公司幫助開展自查工作,進駐期間公司依法停止接受新業務。”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保監會 險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