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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征稿啟事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展示當代書法、繪畫藝術風貌,促進海峽兩岸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共同書寫和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決定在第九屆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期間,舉辦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現將有關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 舉辦單位
主辦單位:人民政協報社、福建省美術家協會、福建省書法家協會、政協廈門市翔安區委員會、臺灣兩岸和平文化藝術聯盟總會
協辦單位:福建省收藏家協會、廈門市美術家協會、廈門市書法家協會
二、 組織機構
本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由主辦、承辦單位有關領導共同組成。評委由大賽組委會聘請國內著名書畫家擔任。
三、 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1998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的海內外書畫家、各級書畫協會會員及有一定書畫造詣的愛好者均可投稿。
四、 征稿要求
1. 作品內容健康向上,以弘揚中華民族精神,促進祖國統一,實現偉大的“中國夢”為主旋律。詩詞、楹聯、古今名人名句均可。書法為毛筆書法,書體不限。繪畫為中國畫,題材不限,山水、花鳥、人物皆可。
2. 書法作品書體不限,草書和篆書作品須另附釋文,規格為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風格不限。小字類作品(如小楷)尺寸為4尺整張宣紙以內。手卷、冊頁作品均可投稿。所有作品除冊頁外請勿裝裱,歡迎投寄多字數作品。
3. 國畫作品規格為4至6尺整張宣紙以內,橫豎均可,無須裝裱。
4. 本次展覽不征集硬筆書法和篆刻、刻字作品。
5. 不收取作品評審費。
6. 作品需附作者身份證復印件和150字左右的藝術簡歷各一份(用A4紙打印)。
7. 作品背面右下角請用正楷標注作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編、常用電話號碼及參賽作品尺寸。
8. 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請用掛號或快遞寄出,并請注明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字樣。
五、 作品評審及獎勵辦法
1. 評委會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在專業書畫報及相關網絡等媒體上公布。
2. 本次展覽設入展作品300件(含優秀作品),評出書法、繪畫優秀作品各15件。其中書法優秀作品前5名獎金每件各7000元(人民幣,下同),繪畫優秀作品前5名獎金每件各10000元;書法優秀作品6至15名獎金每件各2000元,繪畫優秀作品6至15名獎金每件各3000元。實際入展數量根據評選情況可適當調整。(注:獎金個稅自理)
3. 福建省籍非省書協、省美協會員作者的作品被評為優秀作品的,可作為加入福建省書協、省美協的條件之一。所有入展作品均頒發入展證書,優秀作品頒發優秀證書。入展、優秀者均獲贈《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1冊。
六、 征稿時間
自見報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以作者當地郵戳為準。
七、 展覽及出版事項
1. 作品展覽時間:優秀和入展作品將于2016年10月下旬在廈門市美術館展出,屆時將邀請相關領導、兩岸著名書畫家代表、本屆活動部分優秀者及社會知名人士參加開幕式。
2. 所有優秀與入展作品將結集出版《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展作品集》。
3. 參賽作品(含優秀和入展作品)原則上由主辦單位收藏。
八、 其他事項
在開幕式期間同時舉辦“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兩岸書畫藝術研討會。
九、 來稿請寄: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新店鎮祥福路2005號綜合樓318室(廈門市翔安區政協辦公室收)
郵編:361102
聯系電話:0592-78896860592-7889689
第五屆“海峽杯”全國書畫作品展組委會
編輯:陳佳
關鍵詞:第五屆“海峽杯” 全國書畫作品展 征稿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