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人妻中文字幕久久,男女猛烈无遮掩视频免费,在线看免费无码av天堂,色97久久久综合影院

首頁>要聞>天下 天下

特大跨省拐賣兒童案大起底 退休女醫生直接出手販嬰

2016年04月12日 09:12 | 來源:法制日報
分享到: 

□ 本報記者  王 春

  □ 本報通訊員 陶京津

  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一處老房子傳出不同嬰兒啼哭聲,由此引出一起特大跨省拐賣兒童案。經查實,被拐賣兒童均為剛出生不久的嬰兒,人數多達27名,而且每名嬰兒經多次轉手,層層加價,不法分子從中牟利。

  近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此案2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令人震驚的是,此案被告人中竟有一名女醫生,她曾在溫州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工作,退休后被其他醫療機構返聘,經她之手被拐賣的嬰兒有4名。

  老房傳出不同嬰兒哭聲

  2015年3月29日,有群眾報案稱,蒼南縣靈溪鎮雙益小區旁的一老房子內經常傳出不同嬰兒的哭聲,而房主年齡偏大,不像嬰兒父母,懷疑其中有蹊蹺。

  蒼南警方接警后,立即著手偵查,對該房子進行多日守候,發現房內人員存在拐賣兒童的嫌疑。2015年4月4日下午,警方在房內抓獲正在進行拐賣兒童交易的章某、朱某等9人,并解救出1名男嬰。

  之后,警方又在蒼南靈溪、石家莊等地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其中,去年4月11日在靈溪抓獲陳某等人,解救1名男嬰;去年6月17日、7月2日在靈溪抓獲溫某等人,解救2名男嬰;去年7月9日,抓獲李某、蔡某(另案處理)夫婦。丁某等人主動向警方投案。

  嫌疑人中不少沾親帶故

  此案共涉及3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扮演著“介紹人”“撫養人”“運送人”“收買人”等角色。這些涉案人員之間不少“沾親帶故”,其中有“情侶檔”“父子檔”“夫妻檔”,甚至還有一家五口“齊上陣”。

  此次被提起公訴的有26人,其余9人另案處理。起訴書顯示,這26人分別來自蒼南、溫州市區、福建、云南等地,其中年齡最大的79歲,最小的27歲。

  在這些被告人中,李某的身份引發關注。起訴書顯示,李某今年68歲,是一名婦產科醫生,曾在溫州市區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工作至退休,后被溫州光明醫院、樂清市白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返聘,直至案發。

  介紹運送均有相應報酬

  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現年51歲的蒼南男子章某在2013年找到一條“發財捷徑”——販賣兒童。2013年7月左右,章某通過他人介紹,在青田火車站附近花6萬元買了1名男嬰,同年11月20日以8.6萬元賣給下家。

  “肥水”不流外人田。在拐賣兒童中,章某還帶上了女友朱某和兒子。去年3月,章某帶著兒子和朱某在石家莊花5萬元買了1名出生才1個多月的男嬰。將男嬰帶回蒼南后,章某分別付給朱某2000元、兒子1500元“工資”。

  經查,章某等人拐賣的兒童均為嬰兒,其中“成交價”最低1萬元,最高9.8萬元。

  另外,在該拐賣兒童團伙的“利益鏈”中,處于“介紹”“撫養”“運送”等環節的人員大多會獲得“報酬”,介紹人獲取介紹費,撫養人、運送人則獲相應工資。

  男嬰轉手后身價漲8倍

  此案中大部分嬰兒經跨省多次轉手買賣,而且層層加價,主要涉及云南、浙江、福建、河北等地。

  據檢察機關指控,經云南籍女子和某之手的多名嬰兒,轉賣和加價尤為突出。2014年六七月,和某在云南怒江蘭坪縣花1萬元買了1名男嬰,后以3.8萬元賣給下家梨某,后梨某以6.6萬元賣給肖某,肖某加價至7.5萬元又轉賣給章某和朱某,最后朱某以8.3萬元賣給他人。

  對涉案人員拐賣兒童次數和涉及的被拐賣兒童人數,檢察機關均進行審查予以統計認定。經查,此案涉及被拐賣嬰兒共27名,每名被拐賣嬰兒經合伙作案、多層轉手,均涉及多名涉案人員。其中,章某拐賣兒童19次,涉及被拐賣兒童19名;朱某拐賣兒童16次,涉及被拐賣兒童16名;李某拐賣兒童4次,涉及被拐賣兒童4名。

  被拐賣嬰兒怎么來的?據多名被告人供述,一些嬰兒都是在出生后遭遺棄。對此,檢察機關認為,這僅是被告人單方辯解,對嬰兒來源偵查部門還要作進一步調查,如果還有漏罪行為,則要進一步追責。

  檢察機關認為,章某等26人拐賣兒童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退休女醫生竟直接出手

  在溫州市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的事實中,溫州退休婦產科女醫生李某涉及的被拐賣兒童有4名。

  2013年上半年,李某聯系章某,約定販賣1名男嬰給章某。之后,章某聯系周某、范某共同出資5萬元,在溫州市區“水景苑”小區李某住處購買這名男嬰。該男嬰被章某、周某、范某帶回蒼南后,經周某聯系賣家轉賣。

  2013年8月左右,李某聯系章某,約定販賣1名女嬰給章某。章某聯系溫某、朱某來到“水景苑”小區李某住處,由章某、溫某合伙出資3萬元購買這名女嬰。該女嬰被帶回蒼南后,通過朱某介紹以3.8萬元賣給他人,朱某獲取介紹費從中獲利。

  2014年4月左右,章某、朱某花6萬元向李某購買1名男嬰。最終,該名男嬰被章某、朱某以8.5萬元賣到福建省福安市。

  2015年2月15日,溫某、范某共同出資4.7萬元,在溫州市區一家醫院住院部門口,從李某處購買1名男嬰。之后,范某電話聯系丁某開車接回蒼南。溫某、范某將男嬰先后放置在溫某家中和藻溪鎮挺南山上一民房內撫養。同年6月17日,偵查機關在挺南山上抓獲溫某、范某等人,并將該男嬰解救。

  辯稱嬰兒是父母不要的

  對于被指控的拐賣兒童事實,李某百般辯解:經她手的嬰兒都是孩子父母不要的,對方要求她幫忙介紹收養人,她并未從中牟取利益。比如,對于2013年上半年以5萬元出手的男嬰,李某這樣解釋:當時有位找她看病的女子說生了男嬰,因家庭困難想把孩子給人收養。于是,她從中搭線達成交易。“最后,我將5萬元轉交給站在不遠處的男嬰父母。”

  對于2013年8月左右出手的女嬰,李某同樣辯解:當時一名女子找她看病時說自己有一名女嬰不想要,原因是孩子父親坐牢自己無力撫養。最后,她聯系買家以3萬元成交。“我把這3萬元給了孩子母親,對方要給我2000元,但被我拒絕了。”

  對此,公訴機關認為,根據刑法規定,李某多次販賣的嬰兒均是聯系章某等人購買,她主觀明知章某等人系拐賣兒童的不法分子還多次販賣,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收買人也要被追究刑責

  經查,此案中被拐賣的27名嬰兒中有15人獲救。

  溫州市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檢察員王瑋說,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前規定,對收買被拐賣兒童可以“免責”: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了“收買即入罪”:只要有收買被拐賣兒童的行為,就將追究刑責。不過,對收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從輕處罰。

  此案中的“收買人”大多來自農村,部分辯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不清楚收買孩子可能觸犯刑法。王瑋認為,法律意識淡薄只是“收買人”的“遮羞布”,隨著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不法分子打擊變得嚴厲,這將有力打擊買方市場。

  本報溫州4月11日電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特大跨省拐賣兒童案 拐賣兒童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