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 海關總署網站11日發布2016年第25號公告,對2012年第15號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歸類和稅率進行相應調整。
公告稱,此次調整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做出。公告明確,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定原則不變。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海關總署 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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