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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女童遭生母開水燙手傷口撒鹽
原標題:安徽碭山虐童案開庭:6歲女童遭生母開水燙手傷口撒鹽
女童生母與其同居男友涉嫌故意傷害罪同堂受審
人民法院報宿州2月26日電 被電線抽打身體、開水燙手、在傷口上撒鹽,竟是一名6歲女童的遭遇。今天,備受關注的安徽碭山“虐童案”,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開庭審理。女童生母與其同居男友涉嫌故意傷害罪同堂受審。
碭山縣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8月以來,被告人汪某(安徽省碭山縣人)與女童母親劉某(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人)在碭山縣碭城鎮煙廠宿舍303室同居期間,多次對被害人小花(劉某女兒,2009年1月10日出生)實施毆打,導致小花全身多處受傷。后經碭山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小花的傷情為輕傷一級。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汪某、劉某故意傷害未成年人身體,情節惡劣,致其輕傷一級,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受害人小花的生父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賠償各項經濟損失10萬元。兩名被告人表示將盡力賠償。
經查,2015年10月23日,碭山縣警方接到當地一寄宿學校老師報案,稱該校6歲學生被虐打,傷情嚴重。警方隨即對女童生母劉某進行傳訊。兩天后,汪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六年前,劉某與前男友武某同居后生下小花,后二人分別另組了家庭。劉某另組家庭后,又離婚,2014年劉某帶著小花與汪某認識后同居。
二人同居后,均無固定工作和穩定收入,劉某在KTV做“陪唱女”,以其收入維持三人生計,經濟上常常“捉襟見肘”,為此劉某和汪某經常拿小花撒氣。以小花學習成績差、不聽話等借口,對其進行毆打,兩人多次用電線抽打,用開水燙手,向小花的傷口上撒鹽,為了防止小花哭喊,用毛巾將小花的嘴堵住。
據了解,小花的生父武某已經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小花監護權,愿意撫養小花,碭山縣人民法院已受理該案。
法庭上,兩名被告人對檢方指控供認不諱,表示認罪悔罪,希望法院從輕判決。
庭審持續近兩個小時,法庭宣布經過充分合議后,擇期宣判。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6歲女童 生母開水燙手 傷口撒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