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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公里3600元的“天價救護車”是向生命“打劫”
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父親因為消化系統出血需要轉到濟南接受治療,80公里的路程,救護車竟要價3600元。面對病情危重的父親,王女士只得掏了這筆錢。但是事后她卻越想越不對勁,細算下來,每公里路竟要收費40多塊錢,這救護車也有點太貴了吧?(2月24日,齊魯網)
家里有危重病人急需救護車,您還會有心思跟救護車議價嗎?我想絕大多數人的答案是“不會”。就如新聞中王女士所說,在性命攸關的緊要關頭,能及時聯系上救護車已經是“燒高香”,路費的多少已然不在乎了。話雖如此,但每公里40多塊錢的“天價路費”實在是貴得離譜,讓人難以接受。救護車向心急如焚的病人家屬“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這與趁火打劫的“土匪”有何分別?“天價救護車”實則是在“打”生命的“劫”。
救護車就是病人的“救星”,其承載的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救護人員更是人們心目中的“白衣天使”,其爭分奪秒地急救意味著竭盡全力地將病人從死亡懸崖上拉上來。社會各界與公眾更是“百般寵愛”——交管等部門為救護車增設“綠色生命通道”,社會中時刻縈繞著“為救護車主動讓行”的良好輿論氛圍。舉全社會之力,盡力消除妨礙救護車正常出任務的種種外在因素,就是為了給病人生命筑成一道“保障墻”,可誰料外在因素漸漸消除了,救護車“自己”卻出了問題。本屬公益性事業的救護車變得越來越“物質”,著實令人心涼。
客觀而言,醫院的救護車外出急救病人,車上要配備急救醫生、急救護士,這都是需要人力成本的,再加上耗油、車損等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醫院向使用救護車的患者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絕大多數患者也都能夠給予充分的理解。但筆者認為,凡事都應有度,尤其在“救死扶傷”這一特殊行業地帶,更要制定并明確亮出“度數”,也就是所謂的“標準”。 之所以會出現“天價救護車”,就是因為在急救車收費問題上仍處于“模糊地帶”,有諸多漏洞、縫隙可鉆。
為此,筆者認為,統一急救車等相關領域的收費標準、收費辦法勢在必行,而且必須“立即開工”。一方面,醫院自身應強化監管工作,制定明確且合理的收費標準,嚴把檢查、考核環節,做到救護車每次出任務都有票據可依、有跡可查,形成規范化管理模式。同時,更要重視工作人員職業素質的培養,要時刻向救護工作者灌輸“救死扶傷”的職業理念,做到“常思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另一方面,為打破急救市場壟斷,政府的公權力應“順勢而入”。例如像去年3月份江蘇省對救護車收費提出的“打表收費”辦法一樣,即按單程、打表收費,既能讓老百姓心里有譜,又可讓急救中心收費有據。另外,為不違背公益事業的初衷,救護車在收費標準上,不能完全向市場看齊,而應該本著減輕患者負擔的原則,略低于市場標準,讓利于民。
“天價救護車”不僅促使醫患關系愈加緊張,不利于社會和諧,更容易滋生“金錢腐敗”,擾亂市場秩序。為還救護車公益性的本來面目,為成功解救患者遭遇“打劫”的生命,應向救護車收費領域及時展開整治、營救工作。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天價救護車” 80公里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