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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官員稱行賄的老板都應判刑:都是些害人精
你若堅定,誰能“害”你
2015年12月29日,由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檢察院起訴的武都區工信局原局長董社有受賄332萬元、891.1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法院一審對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全部非法所得。日前,董社有已被送監執刑。
到2015年6月案發,董社有任武都區工信局長尚不足一年,他之所以被查處,只因其在武都區扶貧辦主任任上大肆收受工程老板賄賂。庭審時,董社有哽咽難語,他說,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母親年邁,孩子大學尚未畢業,希望法庭能從輕判處。
在董社有被傳喚之前,曾回鄉探望老母,母親還和兒子打趣,說自己恐怕要活到九十歲。而今,曾經令她驕傲的兒子犯罪服法,不知這位八旬老人如何承受。
他曾以群眾為先
1966年5月,董社有出生于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貧瘠的土地和清寒的家境使年少的董社有過早懂事。他學習刻苦勤奮,深得老師同學的贊賞。1985年,19歲的董社有考入甘肅省畜牧學校,從此跳出農門。他十分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四年的中專生涯中,他努力汲取各種知識,學習成績突出。
1988年參加工作,他成了一名國家干部。家鄉的落后,家境的貧寒讓他對自己的工作機遇倍加珍惜,剛參加工作的董社有思想單純,勤奮好學,積極上進,工作表現出色,贏得了組織和群眾的認可,一步一個腳印走上領導崗位。
1998年至2008年,董社有歷任區政府辦副主任、督查室主任、政府辦主任。雖然區長換了三任,但董社有的工作能力一直被上下肯定。
2008年9月,董社有調任區扶貧辦主任。當時,“5·12”地震剛過,作為國扶貧困區的隴南因為南接川北,遭受重創,貧窮加天災,無異雪上加霜,此時出任扶貧辦主任的董社有可謂臨危受命。
上任伊始,董社有便一頭扎入扶貧辦包抓災后重建聯系點,吃住在帳篷里,直到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之后,他又多次赴省進京,為武都區爭取重建扶貧項目。
在董社有任職扶貧辦主任的6年間,扶貧辦兩度被評為全國先進;2010年2月,在隴南市扶貧辦主任座談會上,董社有被評為2009年度扶貧先進個人。
然而,在光環籠罩的背后,一樁樁見不得光的交易也在忙碌地進行著。2012年,地方媒體刊登一則消息:為創新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切實抓好扶貧各項工作,武都區在36個鄉鎮成立扶貧工作站,扶貧部門將為扶貧工作站配發辦公電腦142臺。
媒體不知道的是,就在這批價值170多萬元的電腦設備采購項目中標后,某科技有限公司經理在董社有的辦公室答謝他2萬元,春節前又以給孩子“年份子”(壓歲錢)的名義送給董社有1萬元。
近年來,武都區把在農村普及新型能源作為扶貧的一條途徑,董社有在任期間,武都區扶貧辦共向隴南某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采購價值100余萬元的太陽灶分發給農戶,該公司經理李某為了能與扶貧辦長期合作,借拜年名義先后兩次送給董社有現金5萬元。6年間,董社有在扶貧物資采購、辦公設備采購中先后收受賄賂8萬元。
“他們是害人精”
作為地震重災區的隴南市在2008年之后的幾年里,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和重點扶持,項目遍地開花,項目資金井噴式涌入,吸引了尋找商機的生意人。扶貧辦所負責的道路橋梁、教育設施、人畜飲水等項目發包、資金劃撥都由董社有說了算,只要能與其搭上關系,等于開掘了一座金礦。因此,董社有的興趣愛好、生活規律、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都成了寶貴的信息資源。
2008年10月的一個晚上,剛擔任扶貧辦主任的董社有第一次遇到了考驗。工程建筑老板王某為了能繼續承攬扶貧工程,提著裝有5萬元現金的黑塑料袋敲開了董社有的家門,“董主任你剛上任,我過來看看你,這點錢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買點煙酒,以后你在工程上多照顧我一下。”董社有說:“算了算了……”幾番推托后,他收下了這筆錢。
自此,董社有徹底淪陷,每年春節前,王某都會以拜年的名義給董社有送錢,六次共送現金50萬元。2009年至2014年,王某在扶貧辦共承攬了1600萬元左右的項目工程,外加扶貧辦發包的所有橋梁工程。建筑工程老板呂某從2010年至2012年,分三次給董社有送現金40萬元,承攬了武都區扶貧辦近1900萬元的工程。
2013年1月30日,正是農歷臘月三十,建筑老板馬某為聯系不上董社有而著急,忽然在街上看見董社有開車出城,猜測他是去鄉下老家過年,便趕緊打電話叫來兒子,父子二人一邊走一邊打聽,終于找到董社有老家。
馬某說:“董主任打你電話你不接,這就過來給你拜個年。”董社有被這份“誠意”所感動,收下了馬某送來的10萬元現金和兩瓶五糧液、兩條中華煙。
在董社有任職扶貧辦主任期間,馬某分兩次送給董現金18萬元,承攬扶貧辦工程總價140萬元。
6年間,董社有僅在工程建設領域,就收受12人34次賄賂,總金額達290萬元,占其受賄總額的87.35%,身陷囹圄的董社有悔恨地說:“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不過行賄人卻說,這一切都是逼不得已。
初次見面便“借”車
2009年,行賄人劉某經人介紹認識了董社有,第一次見面,董社有就看上了劉某的車,提出以后扶貧辦下鄉就借用他的車,一直到2013年春節前,扶貧辦經常無償使用這輛車,但劉某并沒有得到他期望的工程量,于是劉某便以拜年的名義,送給董社有現金10萬元,當年他便拿到了10個項目工程。
轉眼到了年底,一天晚飯后,劉某接到董社有的電話,邀他一起散步,在江邊溜達時,董社有說:“小劉,2013年你的工程搞的多,活都干得好著哩么?”劉某心領神會,趕緊說:“好著哩,我也知道。”第二天,劉某向董社有的妻子盧某(另案處理)要來一張銀行卡,向卡里轉了15萬元。劉某在董社有任扶貧辦主任期間,承攬了扶貧辦總金額1579.8萬元的工程,向董社有行賄26萬元。
老板們的“大手筆”讓董社有的胃口越來越大。2010年四五月份,董社有父親患膽結石住院,董社有讓承攬扶貧辦工程的李某拿5萬元過去,兩個月后其父摔傷再次住院,他又向李某“借款”5萬元,李某由于沒帶身份證只取了4萬元,緊急送往醫院病房。
2010年夏季的一天,李某接到董社有的電話,稱他正在蘭州出差,急需用錢,讓李某給他打5萬元錢,回來之后還,當天李某通過網銀給董社有轉了5萬元。
2011年七八月份,李某又接到董社有的電話,“你裝啥二百五著哩,佳佳(化名)考上大學了。”第二天,李某拿著5萬元到董社有家說:“我給娃拿了些盤纏。”董社有問:“多少?”李某回答:“5萬。”他看董社有臉上露出不高興的樣子,就問:“佳佳啥時走呢?”董社有沒好氣地說:“你問這干啥,還需要向你匯報!”至2014年,李某分四次送給董社有19萬元。
李某屢次被索賄,一方面是二人已相識十多年,知根知底;另一方面董社有認為,“我給那些老板幫了多大的忙,一個個從爛皮卡換成好車。”所以,李某該“感恩”。
2013年六七月份,董社有以扶貧辦協助陜西某技師培訓學院培訓勞動技能為由,要求該院院長任某按每個學員贊助40到50元作為辦公經費,任某要其和該院隴南分校負責人許某聯系,之后董社有多次向許某要錢。
事情拖到2013年底,許某對任某說:“如果這錢不給的話,下一年武都區的培訓就再也干不下去了。”任某無奈從自己的銀行卡中取了20萬元,由許某轉交董社有。
2015年4月份,董社有在西安看病時給任某打電話,稱該學院在武都區進行勞動技能培訓期間,扶貧辦所支費用10萬余元由自己墊付,要求任某承擔并支付。
任某于當日將10萬元現金送到了西安董社有處,此時,他已調離了扶貧辦,這10萬元也成了董社有收到的最后一筆賄賂款。
煙酒花椒能變現
董社有秉承著農家子弟的習慣,吃飯喝酒并不追求奢靡,生活規律,沒有緋聞,夫婦二人穿著打扮也很普通。
和大多數家庭一樣,董社有家的財政大權掌握在妻子盧某手中。這個身材瘦小的女人對于賺錢有著異乎尋常的熱情,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盧某在上班的同時進行各種投資,開服裝店、開打印部、販藥材、種樹苗、給企業入股……
自從董社有擔任扶貧辦主任后,盧某開始投資理財,別人送的煙酒甚至花椒等土特產都被盧某變現積攢用來購買理財產品。
由于家里錢太多,錢存到銀行又會被人知曉,盧某用親戚的身份證辦理多張銀行卡理財,并借用建筑老板劉某的一張銀行卡。
2013年春節后,盧某讓劉某把春節期間別人送的40萬元存到劉某的卡上,幾天后劉某把卡還給盧某,盧某想查一下劉某是否按她說的辦了,結果發現卡上居然有150多萬元,盧某清楚這錢不是劉某送的,但她還是大膽地支配了110多萬元,用來購買理財產品。
案件查處過程中發現,董夫婦名下有19張銀行卡,盧某名下購買保險500余萬元,僅理財產品收益就達100多萬元。
2015年6月5日,甘肅省隴南市檢察院對董社有立案,當天下午,董社有及其妻盧某被依法傳喚。聽到董社有“出事”的消息,行賄人紛紛前來自首,以換取法律的從輕處理。
2015年11月13日,武都區檢察院對董社有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2月29日,法院一審判決以董社有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非法所得及孳息共計人民幣1344.1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武檢)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落馬官員 行賄的老板都應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