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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回應街區制是否經過民意調查或民族調研
記者:
還是問一下剛才街區制的問題。剛才您在回應中也說到,黨的政策和國家政策上升到法律的時候需要一個過程。我想問,一般來說比如說法律有修正案或者草案的時候有前期的征求民意,黨的政策或者國家政策所謂的開放街區制,中共中央出臺的這個意見,前期有沒有經過民意調查或者是民族的調研?這也是一個程序性的問題,因為法律有這樣的規定,不知道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政策應不應該有這樣的問題。
程新文:
你提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是怎么實施立法法,跟我們今天的主題不是很近,也不是今天發布的解釋涉及的內容。但我也愿意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知道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形成過程當中,它是我們黨領導人民來制定法律,黨也領導人民遵守法律,同時也領導司法機關來執行法律。所以,黨的政策和國家政策怎么樣制定出來,有規定的程序。包括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包括向有關部門,也包括人民法院,我們也是作為社會的一分子,作為司法機關來說更多的是接觸這種最后一道防線,很多社會矛盾,現在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不同的解決糾紛的渠道,人民司法是糾紛解決的方式之一,是最后一道防線,我們也會根據人民司法工作實際通過適當方式向有關部門反映司法實踐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我們會嚴格的按照自己的工作職責做好相關工作。謝謝。
編輯:曾珂
關鍵詞:街區制 最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