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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主要負責人將是第一責任人
原標題:國資委明確“十三五”央企法治工作五大任務 央企主要負責人將是第一責任人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華曄迪)未來五年,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著力在促進企業完善法人治理、保障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推動企業依法規范管理、完善法律管理職能和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等五個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28日舉辦的中央企業法治工作會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王文斌說,中央企業法治工作將努力推進“一個升級、兩個融合、三個轉變”,“一個升級”是法治工作從專項業務工作向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全局性、戰略性工作升級;“兩個融合”是法治工作與企業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深度融合;“三個轉變”是法治建設從主要依靠總法律顧問推動,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轉變;法治工作從法律部門單兵作戰,向企業各部門協同配合、共同參與轉變;法律管理從以風險防范為主,向風險防范、合規管理和法律監督一體化推進轉變。
王文斌表示,“十三五”時期,中央企業將進入深化改革、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做強做優做大的關鍵階段,企業法治工作肩負的責任更重大、任務更艱巨,他要求各中央企業圍繞“十三五”時期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做好本企業法治央企建設的規劃部署,進一步完善總法律顧問制度,強化提升法律管理水平,切實增強境外法律風險防范能力,加快提高企業法律顧問整體素質。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央企主要負責人 第一責任人 央企法治工作五大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