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進入談判模式
新華社巴黎12月1日電(記者唐志強 張雪飛)在各國領導人出席會議表明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政治意愿后,巴黎氣候變化大會1日進入談判模式。來自近200個國家的談判代表開始就巴黎氣候協議的最終草案展開磋商,以期11日順利達成協議。
當天,談判代表們從上午10點至深夜舉行了約30場大小會議,就協議草案的相關細節逐字逐句進行討論。在談判屋外,一些雙邊、多邊磋商也在進行。
“大家正全力就巴黎協議案文進行磋商,基本上進入了白天黑夜連軸轉的模式,”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領導人講話對案文談判注入了強勁推動力,但談判是復雜漫長的過程,在具體方面還需談判代表逐字逐句地討論。
他說,各方代表將在第一周就協議內容進一步深入交換意見,盡可能縮小分歧,使最終的選項更加明確,為第二周的部長級磋商做準備。
按計劃,協議最終草案將于12月5日形成。此后,各國部長級官員將就草案中涉及的主要政治議題作出決策。
目前,各國在協議長期目標、減排責任劃分、資金技術支持、行動進展盤點機制、行動和支持透明度等議題上仍有眾多分歧。
巴西氣候談判首席代表馬孔德斯說,各國代表今后幾天的主要工作是將領導人表達的政治意愿轉化為彌合分歧的具體方案。
他說,發展中國家正積極為應對氣候變化作貢獻,包括資金貢獻。但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屬于“南南合作”,以自愿為基礎,不是法定義務。而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是其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的規定必須承擔的法定責任,這兩者有本質區別。
發達國家早在2009年便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幫助后者應對氣候變化,但發達國家一直沒有提出落實這一承諾的詳細路線圖。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今年10月發布的報告顯示,2014年發達國家提供的這一資金總額只有620億美元,距離目標甚遠。
馬孔德斯說,發達國家落實1000億美元資金承諾,并以此為基礎在2020年后進一步提高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支持是巴黎協議的關鍵。發達國家要清楚,巴黎協議是《公約》之下的協議,他們在巴黎協議中也應承擔《公約》規定的責任,不要企圖借巴黎協議談判來修改《公約》。
編輯:曾珂
關鍵詞:巴黎氣候變化大會 談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