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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將氣候問題比作“賽車”
巴黎氣候變化大會揭幕在即,各國能否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化解分歧,最終達成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引人注目。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月接受路透社采訪時,以“賽車”比喻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爭議中的焦點。
何謂“賽車”
習近平說,氣候變化是全球性挑戰,任何一國都無法置身事外。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造成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不同,發展需求和能力也存在差異。就像一場賽車一樣,有的車已經跑了很遠,有的車剛剛出發,這個時候用統一尺度來限制車速是不適當的,也是不公平的。
為何將氣候問題比作“賽車”?其實,氣候變化有一定的“反應時間”,早在百年前這場“賽車”比賽就已開始,率先出發的發達國家向全球“貢獻”了數量可觀的碳排放。科學研究顯示,西方發達國家自工業革命以來的兩百多年間排放了大量溫室氣體,這些溫室氣體在大氣中長期存在并累積,成為導致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因此,累積排放總量應作為考量各國應對氣候變化責任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指標。
為何明辨“存量”“增量”
美國環保組織世界資源研究所的統計顯示,截至2011年,中國自1850年以來的歷史累積排放占全球的比重為11%,遠低于美國的27%和歐盟的25%,中國的人均歷史累積排放更是僅為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十分之一。從歷史的角度探究氣候變化問題的根源,發達國家理應承擔主要減排責任。
溫室氣體排放的歷史“存量”和當下“增量”對氣候變化的影響都不容忽視。部分發達國家在減排問題上刻意回避自身的歷史責任,片面強調每年的排放總量這個單一指標,企圖將減排責任轉嫁給中國等發展中國家,有失客觀公允。在這場“賽車”比賽中,已經遙遙領先的發達國家不應該因為已搶占了碳排放的先機,就剝奪仍處于落后地位的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排放權益。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發展中國家的眾多人口導致產生了較高的碳排放量,但人均排放量卻遠遠小于發達國家。總部位于法國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其成員多為歐美和亞洲發達國家。該組織日前指出,目前包括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在內的OECD成員人均年碳排放值為9.6噸,遠高于非OECD國家的3.4噸。
“賽車”如何公平有效
如何才能保證這場“賽車”公平有效?這還要根據各國“賽車手”的不同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限速規則”,即減排目標,讓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發展需求和能力本就存在差異,無法以“統一尺度”來要求。發展中國家有著比發達國家更急迫的經濟發展需求,出于基本需求的碳排放應當優先于發達國家整體上的奢侈浪費排放。因此,發達國家理應承擔更多的道義責任,承諾更大的減排目標,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和技術援助。
習近平指出,發達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多作表率,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所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各自能力等重要原則,也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心愿。
習近平強調,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等原則,不是說發展中國家就不要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了,而是說要符合發展中國家能力和要求。
他指出,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節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2014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比2005年下降29.9%和33.8%。中國向聯合國提交了國家自主貢獻,這既是著眼于促進全球氣候治理,也是中國發展的內在要求,是為實現《公約》目標所能作出的最大努力。中國宣布建立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的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用以支持其他發展中國家。
即將召開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肩負著制定公平有效“限速規則”的重任。在這場“賽車”比賽中,盡管各國出發有早晚之差,速度有高低之異,但終需協調合作,才能奔向共同目標,使得全球氣候變化保持在可控范圍內。(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氣候問題 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