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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1月23日電(記者陳曉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與之同時進行的是一場特殊的評議活動,擔任評委的是16名柯城區人大代表,而接受評議的,則是公訴席上柯城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
為規范司法,衢州檢察機關組織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公訴活動,主動接受監督。該活動包含“庭上旁聽”和“庭下評議”兩大部分。
在近日審理的此起案件中,16名人大代表準時出現在旁聽席上,他們每個人手上都拿著柯城區檢察院準備的庭審相關信息,上面包含了公訴人的姓名、職務及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情況。
從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到庭上訊問被告人,從舉證質證到法庭辯論、發表公訴意見,整個庭審長達3個小時。在法庭辯論環節,辯護人與公訴人就被告人是否構成濫用職權等4個爭議焦點展開了激烈辯論。代表們全程旁聽,很多代表不僅聽得仔細,還認真做了筆記。
在參與聽庭的代表們手上,還有兩張表:一張是出庭評分表,另一張是出庭評議表。出庭公訴人的文書質量、庭前準備、出庭規范、出庭技巧等,都分別單獨列項請代表委員打分。檢察官庭上的一舉一動、訊問時的語氣,甚至法庭答辯中是否反應敏捷、切中要害等,都是評議的重點。
庭審結束后便是庭下評議環節。16名代表都對參加庭審的公訴人王奇超稱贊不已,還對公訴人提出了建議。此外,代表們還結合自己的工作,就案件的幾個爭議焦點發表了看法。
衢州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周紅梁介紹說,這幾年,衢州公訴隊伍年輕化趨勢十分明顯,為了順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提高公訴人出庭的能力水平也相當緊迫。“把代表委員請進來評公訴,有利于我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甚至激發公訴人的潛能。”
柯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周思強認為,要實現法治社會的目標,執法者首先要公正,代表委員評公訴活動加強了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檢察人員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
自今年9月以來,衢州兩級檢察院已組織開展代表委員評公訴活動8次,共邀請了126名代表委員參加。此外,衢州檢察機關還通過開放日、檢察文書上網等形式加強公開,接受監督。(完)
編輯:王瀝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