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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11.5萬元 一鎮城環辦原主任自首并立功獲刑6年
原標題:受賄11.5萬元 一鎮城環辦原主任自首并立功獲刑6年
多次收受他人賄賂11.5萬元 重慶一鎮城環辦原主任自首并立功獲刑6年
中新網重慶9月21日電 (劉賢 郝紹彬 李春光)重慶巴南東溫泉鎮城環辦主任孔祥全利用其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11.5萬元。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21日發布消息稱,該院對此案作出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被告人孔祥全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涉案贓款11.5萬元予以追繳并上繳國庫。
2008年至2013年,孔祥全在擔任重慶市巴南區東溫泉鎮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期間,負有具體落實農村危舊房、巴渝新居建設改造任務、鄉鎮建設工程驗收付款、農房規劃審核發證、巡查制止上報違法建設等工作職責。其利用職務之便從中收受他人賄賂11.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孔祥全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1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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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全經中共重慶市巴南區紀律檢查委員會電話通知后,自動到案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孔祥全到案后揭發他人受賄并經查證屬實,系立功,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鎮城環辦原主任自首 獲刑6年 受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