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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集體婚禮的兩點質疑
原標題:劉運喜:浙大集體婚禮的兩點質疑
10日,“緣定浙大”2015浙江大學校友集體婚禮在浙江大學舉辦,360余對浙大校友新人在學校“生日”之時為學校送上了一份特殊的壽禮。(5月11日中國新聞網)
據報道,參加集體婚禮的新人們獲得了母校贈予的“love@zju”浙大鉆戒,并獲得了學校頒發的結婚證書。
筆者認為,浙大舉辦校友集體婚禮,具有重要意義,可以加強學子們對母校的情結,密切母校與學子們的感情,可以發揮校友資源作用,擴大學校的知名度,同時對在校學生也是很好的感恩教育。但是,筆者對于這一新聞有兩點質疑:一是學校贈予新人們的浙大鉆戒,二是學校為新人們頒發的結婚證書。
先說浙大鉆戒。一枚鉆戒價值幾何?是真的鉆戒嗎?如果是真的鉆戒,那價值不菲喲。請問購買鉆戒的錢從哪里來?是動用學校公款,還是校友贊助、企業贊助?如果使用學校公款,數額巨大,是否合法正當?使用依據何在?學校公款,主要來源于政府財政撥款和學生學費收入,以及校辦產業收入、社會贊助等,動用學校公款是否需要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或者學校黨委會、校務會決定后,再由職代會審議通過?是否需要接受社會監督?
次說頒發結婚證書。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證書只能由政府民政部門(婚姻登記管理部門)依法審核頒發,其他任何部門、社會組織和個人均無權頒發。浙大作為高校,只是一個教育機構、學術單位,并不具有行政權力,更不具有審核登記婚姻狀況的權力。由母校浙大給校友頒發結婚證書,是否于法不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不倫不類,越殂代皰?是否違背法治的原則和精神?
當然,也許新人們的結婚證書是從民政部門領回來后再交給母校,由母校統一頒發,以示“娘家人”的隆重,彰顯母校對畢業學子的親切關懷。但是,新聞報道并未提及,不能不讓人作出種種聯想。至于母校贈予新人們的鉆戒,也許只是一種形式,所謂鉆戒,其實并非真的鉆戒,實際價值不大,“鉆戒”的象征意義、宣傳意義遠大于實際價值、實際意義。但愿筆者的質疑是多余的。
編輯:水靈
關鍵詞:浙大集體婚禮 兩點質疑 緣定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