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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建言破解公車改革之公車改革困局
公車改革要防范權力之手打政策“擦邊球”
7月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根據方案,副部級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改革后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補貼標準從中央到地方,到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偏遠地區逐漸累加,但最高不超過150%,同一區域不得超過20%,補貼月標準隨官職級別遞減,從每人每月1300元到500元不等。(7月16日 新華網)
公車改革中央早在1994年就已提上意識日程,當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但改革進程卻一直掛著“空擋”,近期內蒙古官員駕駛超百萬元進口大排量越野公務車拍馬事件更是讓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一片尷尬。2010年3月,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上,針對公車改革遭遇的難題,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車改革之公車改革困局》的提案,隨后國務院印發的《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而公車改革最早的推進者是浙江杭州,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區三墩鎮,改革當年就節約財政經費50萬元。
那么我們可以期待公車改革后全國每個鄉鎮都能每年節約財政經費50萬元嗎?答案是讓人不敢期待的,之所以公車改革喊了20年,就是因為這其中牽扯太多利益方:各級領導、各黨委政府部門與企事業單位、司機、汽車制造商、汽車銷售與保養維護商、石化企業……,這塊公車大蛋糕有多大呢?調查顯示,每輛公車每年運行成本至少在6萬元以上;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比例6%~12%;公車私用和超編超配公車現象嚴重;公車使用效率低,浪費驚人,公車總量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而其中辦公事占三分之一,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
千呼萬喚20年,公車改革終于一只靴子落地了,但對于公車改革最后的效果,筆者并不樂觀。其一,中國依然有世界上公職人員最多、行政成本最高的政府,不精兵簡政公車改革必將阻力重重。其二,沒有設立專門公車改革監管機構,即便設立也難以立威,地方黨委是廉政責任主體,反腐尚且無力何況公車改革呢?其三,《改革方案》、《指導意見》規定留有太多余地,這無疑將成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權力操作空間舞臺。
那么,公車改革需防范權力之手打哪些政策法規“擦邊球”呢?首先,需嚴肅界定模糊概念。在《改革方案》、《指導意見》中,我們依然看到了那些最熟悉的概念模糊用語,如“一般地區”,“ 一般公務用車”,“特殊公務用車”,“原則上”,“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應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一般”與“特殊”由誰說了算呢?“原則上”即代表著可以突破,“力爭基本”即代表著沒完成也沒關系。“適時啟動事業單位、國企、國有金融企業相關公車改革”,適時是多久呢?從1994年到2014年,也同樣是“適時”。
其次,要嚴防權力之手突破各種底線約束。公車改革人員明確為“副部級以下”,那么全國有多少廳局級領導們要從此與座駕愛車和“親密”司機揮手告別呢?為了擁有或留下“愛車”,他們又有多少人將從此立志向上爬,又將有多少人會想盡辦法官職不升也要弄到個“享受副部級待遇”?而“一般”與“特殊”的界定,可能就更容易操作了,全國鄉鎮也都會爭取自己成為“偏遠地區”,各政府部門也將從此大量增加“特殊公務用車”:防洪、搶險、消防、衛生、執法、巡邏等等,而許多政府部門更可能增加多輛“通勤車”:每天上下班,“通勤車”繞遍大半個城市或縣城,服務接送公務員們到家門口,并人人月底還多拿一份出行補貼。
最后,就是貨幣化模式最終將成為“車改等于公務員加薪”,全國公務用車每年消費支出2000億元,這塊大蛋糕即使削減大半,也將化作700萬公務員豐厚的補貼。一方面公車改革可能只改到50%,三公經費節約數字也“卓有成效”,另一方面,公務員們出行也并未受多大影響,工資補貼反而增加了,而這增加的部分,可能只是源于原來公務用車中的私用、采購、保養。
公車改革,應該以八項規定反對奢侈浪費和享樂主義為根,并借鑒國外先進經驗,以方便工作、提升效率、節約財政為本,并強力約束各種權力泛濫,消除車輪上的腐敗,還領導干部與人民群眾同乘一輛公交車上下班的親民形象。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公車 改革 公務 民革中央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