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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驥才委員:莫讓非遺法成一紙空文
“我國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很多法律和規定,在一些地方,根本沒有很好地落實,成了一紙空文。”9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記者會上,談到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現狀時,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委員表示“憂大于喜”。
在馮驥才委員看來,近年來,在國家層面,我們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比如,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并于當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然而,在具體落實和執行中卻走了樣。”馮驥才委員反問道:非遺法公布3年多了,誰見過媒體公布了一例執行非遺法的案例?
“沒有!沒有人執行!”馮驥才委員激動地說,“在很多地方,國家的非遺法成了一紙空文!”
很多地方政府提出要大力開發當地的文化遺產。“開發”一詞的使用,遭到馮驥才委員的極力反對。他說,對于文化遺產而言,“開發”是個野蠻的詞匯,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對自己的文化遺產使用“開發”一詞,聯合國用的是“利用”,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用的是“活化”。一些地方政府忙于“開發”文化遺產,目的就是希望從文化遺產中“開發”出錢來,他們忘了文化遺產最需要的是保護和傳承,而非“開發”。
馮驥才委員說,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現已收錄國家級非遺1219項,省級非遺8500多項,但對這些非遺的保護,基本靠傳承人“單打獨斗”,哪一天傳承人離開了,某一項非遺也就隨之消失了。
目前,國家規定國家級非遺傳承人,每人每年可以獲得1萬元的補貼。“可是這筆錢中央撥下去后,又有多少真正到了傳承人手中呢?”馮驥才委員說,“這筆補貼到了地方后,往往都被有關部門‘消化’掉了。”如此一來,很多非遺傳承人為了生存,紛紛跑到旅游景點去賣藝,離開了文化原生地。“這是當前非遺保護工作面臨的最大問題。”馮驥才委員說。
“中央再有決心,沒有人落實是不行的。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當前最重要的是抓落實。同時,為推動落實,應盡快建立相應的監督機制。”馮驥才委員呼吁,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該積極承擔起保護和傳承文化遺產的責任,為民族多留一些文化血脈!(光明日報北京3月9日電 光明日報記者 韓業庭)
編輯:付裕
關鍵詞:非遺 文化遺產